市人民医院组织开展《侵权责任法》培训学习
发布时间:2010-06-18 丨 文章来源:江山市人民医院 丨 2116
6月15日,市人民医院的多功能厅里济济一堂,《侵权责任法》专题报告会在这里举行,北京大学医学部法律事务小组负责人、著名卫生法学专家王岳教授受邀为市人民医院的医务人员解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。
医务人员在救死扶伤过程中,有时会不经意间发生侵权现象而引发医患矛盾。为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、在医疗活动中充分尊重和维护病人的权益、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,市人民医院特别组织了这次培训学习。希望通过学习使大家深入理解了医疗侵权新法则的内涵,明确了界定医疗损害责任,为妥善处理医疗纠纷,切实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利保障;同时也使全体医护人员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职责和义务,更加规范了医疗护理行为,为日常医疗救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
据了解,备受关注的《侵权责任法》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,将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。《侵权责任法》其中专设一章“医疗损害责任”, 一改过去司法实践中割裂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做法,对医疗损害责任作出了新规定。为相关机构和人员依法行医、依法维权、依法解决医患纷争提供了坚实的依据。在我国医疗侵权法律发展史上,具有划时代的意义。
在近2个小时的培训学习中,王岳教授以其多年的实践经历,深入浅出地阐述了《侵权责任法》的立法背景、适用范围、责任构成和赔偿原则,结合医疗事故民事纠纷的众多案例,生动解读了《侵权责任法》的法律要义和突出亮点。并与医务人员进行互动交流,使参加听课的医务人员获益匪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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