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医改新政让利惠民
发布时间:2013-01-07 丨 文章来源:江山市人民医院 丨 29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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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张发票是昨天的,这张是今天的,药品价格相差还是蛮多的,一种药就相差八块多,加起来总共省了十几块钱,医改新政策确实让咱们老百姓得到了实惠。”1月1日上午,正在市人民医院门诊输液大厅陪孩子输液的张先生相告。 据悉,从2012年12月31日起,市人民医院、中医院、妇保院、第四人民医院和贝林医院等5家医院对使用的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,全部取消药物加成,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。1月1日,在市人民医院门诊输液大厅里输液的四十多名患者,谈到新医改政策时,都为之叫好。 “本次医改,是破除以药补医,建立医院运营新机制的一种尝试,按以前的政策,医院可以在药品进价上附加15%的利润,以用于保障医院正常运营。比如市人民医院,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之后,每年将减少1800万元的收入,这些利润都将直接让利于民。”市卫生局局长毛增喜介绍。 为保证本次医改的顺利进行,我市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同时,对医疗服务价格也进行了相应调整,优化医疗服务收费结构,调整医疗报销制度,增加财政保障力度。据悉,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增加部分少于药品差价减少部分,不足部分的将由市财政予以补偿;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全部纳入医保甲类报销,门诊诊疗费报销70%,住院费用报销提高到74%,直接降低了患者负担。但对于不同类型的患者,其就医成本可能也有所不同,小部分患者可能会有所增加,但大部分患者负担会大大降低。 据统计,新医改第一天,我市4家公立医院和贝林医院药品销售约70万元,其中市人民医院40多万元,直接让利群众6万余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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