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殊门诊申报条件
特殊门诊所需资料:
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原件
门诊病历
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证
本人身份证复印件(18岁以下可提供户口本复印件)
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号复印件
特殊门诊审批所需资料
、恶性肿瘤的治疗
确诊为恶性肿瘤的出院记录或门诊病历;
明确的病理诊断报告或有明确的MRI、CT、B超等诊断报告(无确诊的诊断报告的,需额外提供疾病诊断证明书)
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一寸照一张
《江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申请表》
、慢性乙型肝炎、乙型肝炎肝硬化、慢性丙型肝炎的治疗
慢性乙型肝炎
乙肝三系化验单:至少一项呈阳性(测定结果超过正常范围);
乙肝DNA化验单:呈阳性(测定结果超过正常范围);
ALT(谷丙转氨酶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)化验单:至少提供2张不同日期的化验单且测定结果超过正常范围(偏高)
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一寸照一张
《江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申请表》
乙肝肝硬化
乙肝三系化验单:至少一项呈阳性(测定结果超过正常范围);
B超报告单(诊断为慢性肝病图像或肝硬化);
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一寸照一张
《江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申请表》
慢性丙型肝炎
丙型肝炎RNA化验单:测定结果超过正常范围;
ALT(谷丙转氨酶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)化验单:1张,偏高
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一寸照一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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尿毒症期的腹膜透析、血液透析
未开始透析治疗的病人需提供:肌酐清除率<10ml/min,肌酐>708umol/L的化验单以及有明确诊断的出院记录或门诊病历;
已经开始透析治疗的病人需提供透析治疗的出院记录或门诊病历。(已经开始透析的病人不需要提供化验单);
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一寸照一张
《江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申请表》
重性精神疾病的治疗
被确诊为重性精神疾病(精神分裂症、双相情感障碍、偏执性精神障碍、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、癫痫所致精神障碍、精神发育迟滞)的门诊病历或出院记录、住院记录等;
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。
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一寸照一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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糖尿病降血糖治疗
确诊为糖尿病的出院记录或门诊病历复印件;
空腹血糖>6.2mmol/L的化验单;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化验单:
糖尿病相关抗体(抗胰岛素抗体、抗胰岛细胞抗体、抗谷氨酸脱羧酶抗体)一项及以上阳性的;
血胰岛素水平空腹≤5mU/L(35pmol/L、5?U/ml)或餐后2小时≤25mU/L(174pmol/L、25?U/ml),或血C肽空腹水平<0.5ng/ml(167pmol/L)或餐后2小时<0.65ng/ml(217pmol/L),须胰岛素治疗的;
尿微量白蛋白≥1.0x105?g/L( 100mg/L);
胰腺切除的患者。
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一寸照一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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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统性红斑狼疮(有心、肺、肾、肝、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)
符合下列其中四项的病人。
蝶形红斑或盘形红斑;
光过敏;
口腔溃疡
非畸形关节炎或关节痛;
浆膜炎(胸膜炎或心包炎);
肾炎(蛋白尿、血尿或管形尿);
神经系统损害(抽搐或精神症状);
血象异常(白细胞<4.0×10ρ/L 或血小板<80×10ρ/L或溶血性贫血);
狼疮细胞或抗双链DNA抗体阳性;
抗sm抗体阳性;
抗核抗体阳性;
狼疮试性阳性;
血清补体低于正常。
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一寸照一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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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治疗
临床出现进行性贫血、皮肤、粘膜或内脏出血反复感染、发热等症状;
实验室检查:
全血细胞减少、网织红细胞绝对值减少。
骨髓检查显示至少一部位增生减低或重度减低。
一般抗贫血药物治疗无效。
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一寸照一张
《江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申请表》
血友病的治疗
有临床出血倾向,APTT延长,凝血因子测定FⅧ、Ⅸ、VWF活性降低。
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一寸照一张
《江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申请表》
器官移植抗排异的治疗
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的出院记录或器官移植的手术记录。
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一寸照一张
《江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申请表》
心脏手术后抗凝治疗
进行过心脏手术,术后需抗凝治疗的出院记录。
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一寸照一张
《江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申请表》
(十一)耐多药肺结核
胸片报告单或CT报告单
痰涂片(培养)阳性报告单
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一寸照一张
《江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申请表》
(十二)脑瘫、智障残疾儿童的医疗康复治疗
衢州市户籍,年龄在14周岁(含)以下,持有第二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,且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脑瘫和智障残疾儿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