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山市人民医院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

发布时间:2005-08-22文章来源:江山市人民医院3666
    为了保证新颁布的《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(暂行)》的顺利实施,进一步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,最近,江山市人民医院建立了一支由37人组成的专、兼职物价管理员队伍,其中专职物价管理员1名、兼职物价管理员36名。专职物价员由责任心强、业务水平好、工作认真细致的财务人员担任,兼职物价员则由各病区护士长、责任护士和急诊、药剂、放射、检验、特检、手术室、麻醉科等相关科室的人员组成。其主要职责是:
    1、严格按照新颁发的《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(暂行)》规定的相应价格执行收费。
    2、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(包括新增项目),统一项目名称、统一项目内涵、统一编码管理。
    3、做好医疗收费的督促检查工作:提供各项医疗服务必须严格按医嘱要求或护理记录进行,无医嘱要求或护理记录和服务项目不得收费。
    4、做好医院和科室物价自查自纠工作和有关情况的信息反馈。